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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氨酰脯氨酸二肽氨基肽酶测定试剂盒(GPDA底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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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渝械注准20232400371
注册人名称
渝械注准20232400371
注册人住所
重庆市江北区港城东路8号5幢3-3、3-4
生产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渝康大道72号20幢1层A区、2层、3层、4层
产品名称
甘氨酰脯氨酸二肽氨基肽酶测定试剂盒(GPDA底物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1(R1):20mL×1, 试剂2(R2):5mL×1;试剂1(R1):40mL×1, 试剂2(R2):10mL×1;试剂1(R1):60mL×1, 试剂2(R2):15mL×1;试剂1(R1):60mL×2, 试剂2(R2):15mL×2;200测试/盒(试剂1(R1):54mL×1, 试剂2(R2):17mL×1);400测试/盒(试剂1(R1):54mL×2, 试剂2(R2):17mL×
结构及组成
试剂盒由试剂1(R1)、试剂2(R2)、校准品(选配)、质控品(选配)组成。(具体内容详见产品说明书)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样本中甘氨酰脯氨酸二肽氨基肽酶的活性。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在2~8℃避光密闭储存可稳定12个月;试剂开启后,2~8℃避光储存可稳定28天。 校准品:在2~8℃避光密闭储存可稳定12个月;复溶后在2~8℃条件下可稳定1天。 质控品:在2~8℃避光密闭储存可稳定12个月;复溶后在2~8℃条件下可稳定1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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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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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10-09
有效期至
2028-10-08
变更情况
2024年1月22日变更产品说明书:详见《甘氨酰脯氨酸二肽氨基肽酶测定试剂盒(GPDA底物法)产品说明书变更对比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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