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 | 平南县第二人民医院 |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8-03 |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现对医用耗材供应链管理服务( SPD)项目进行公开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相关内容如下:
一、项目内容
搭建一套满足医院实际管理需求的 SPD医用耗材精细化物流信息化管理平台,要求平台能够与医院的HIS等数据平台系统进行无缝对接,实现耗材从申购、审核、验收、入库、出库、消耗、结算等的全过程智能化管理,其功能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采购管理:实现耗材的采购计划自动推送和供货商配送单制作,对整个订单流程可追溯。
(二)库存管理:实现耗材的入库、出库、盘点管理,支持实时库存信息的查询与更新,提供库存预警功能,当库存达到预设的最低值时,系统会自动提醒采购补充,耗材的批次管理和有效期管理,近效期先出,过期及时清除。
(三)高值耗材全流程管理实现高值耗材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涵盖验收、入库、补货、退货、核销、结算、盘点、全程追溯及效期管理。
(四)低值耗材管理:实现验收入库、加工、补货、退货、核销、库存控量、结算、盘点、效期管理等功能。
(六)信息化集成与对接: SPD系统可与医院的HIS等系统对接,确保数据流通顺畅。
(七)档案管理:实现资质证照档案全面电子化管理功能,证件到期提前预警,服务器部署在医院内部。
(八)耗材使用管理:记录耗材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科室、使用人员、使用时间和使用数量等详细信息。支持耗材用量控制,实现耗材费用的精细化管理智能化库存优化。
(九)建设院内 、院外 (若医院有需求)智能中心库,库房大小及温湿度满足医院医用耗材的储存需求,并配 置相应的信息及物流设施设备,配备电脑、打印机、移动 PDA等系统终端设备及配套定制类货架、库内拣货车、周转箱、下送箱等物流作业工具,使其能够满足智能化模式的有效运行。
(十一)为医院物流管理提供服务,保障医院医用耗材等物资的采购供给和院内配送,派驻运营管理、院内物流配送及技术运维人员,人员要能够满足日常系统运维服务和院内物流配送服务需求。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信誉及服务能力。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本项目的专业服务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八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市场调研活动。
三、报名资料要求
(一)提供具体的服务方案及报价等,所递交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并按顺序编制:
1.资料封面及目录(按附件1编制)。
2.服务报价表。 由医院方提供 服务费用, 根据医院实际情况, 服务费最高不超过 48万元(24万元/年),服务期限2年 。(按附件 2编制)。
3 .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及体现SPD服务能力的佐证材料。
4 .医院用户名单。
5 .提供2***2 3 年以来同类服务项目中标价(至少提供 两 家 区内 其他医院签订的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按附件 3编制)。
6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 公司的服务方案 及与现有平台交接方案 (自拟) 。
8 . 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
9 . 承诺函(模版见附件 4 )。
(二)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北京时间)及地点(可现场、邮寄或通过邮箱报名)。
1.时间:2***2 6 年 7 月 2 8 日 -2***2 6 年 8 月 3 日(节假日除外) 8:****** ~ 1 2 : *** *** 14:3*** ~ 17:3***。
2.地点: 平南县大安镇永发路 376号(平南县第二人民医院耗材库)。
3.联系方式:***775-7763687(耗材库) ;邮箱: pneyyhck@163 .com ;
联系人: 唐 老师。
▲温馨提示:须提交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调研资料请不要装订成册,用夹子夹好即可,并 且请另外发一份电子版资料到邮箱。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我院收到报名材料后会对报名单位的资格和相关资料进行论证。
(二)郑重提示:该需求调研并非采购行为,各单位提供的相关产品信息仅有助于提高本单位对该服务项目的认知,不作为本单位采购行为的任何承诺。
(三)各单位应严格遵守诚信、廉洁纪律,否则取消资格并列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有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请所有报名单位在提交资料前仔细阅读本公告的各项要求,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院联系。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公告发布单位所有。
五、 监督部门:
平南县第二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电话: ***775-7636231。
平南县第二人民医院
2***26年7月28日
附件:
贝登





